林氏人物

榜眼林公一(乐清)

时间:2013-09-11 12:39:01   作者:林晓萍 整理   来源:网络转载   阅读:973   评论:0
内容摘要:林公一(公元1217一1263),字道初,宋西乡(今万家乡赵家硐村)人。端平三年(公元1236年)中举,再奋力于学,得程朱理学旨趣甚深。开庆元年(公元1259年)登进士第。廷对时,主考官拟定为第一名,时理宗欲将公主嫁给新科状元,奸相丁大全暗嘱主考者另换周震炎为榜首,而被置为第二...
林公一(公元1217一1263),字道初,宋西乡(今乐清市万家乡赵家硐村)人。端平三年(公元1236年)中举,再奋力于学,得程朱理学旨趣甚深。开庆元年(公元1259年)登进士第。廷时,主考官拟定为第一名,时理宗欲将公主嫁给新科状元,奸相丁大全暗嘱主考者另换周震炎为榜首,而被置为第二名。初授文林郎为兴国军判官,改授信州观察推官。信州多讼争,知府悉委公一办理,处理皆公允。后衡文鄱阳,得士居多,在职三年,诏除宗正学谕,不幸以疾卒于官。身,分文,得同僚及士友相赠,始得归葬。
·榜眼林公一
南宋理宗开庆元年(1259)的殿试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说:“今年廷对多私选,唯有林公一个公。”说的就是状元被变为榜眼的林公一。
林公一(1217—1263),字道初。据《林氏宗谱》记载,其祖先是闽人,因避乱迁居永嘉(今温州市区),后迁居乐清长林,再迁赵家硐。林公一出生于书香门第,少年老成,不妄言笑,不轻交友,好读书,精研经、史、子、传,深得乡里贤人达士的推重,许其日后必能以文行自植。二十一岁时试南宫(皇室子弟学塾)失利,益肆其力于学。对于北宋伊川二程理学和南宋朱熹的“考亭学说”指趣尤深。
开庆元年,林公一登进士第,廷对时有奇伟气,有司以其“策”为第一,本应大魁天下。但是,奸相丁大全懂得理宗皇帝的心理,以公主下嫁大魁为由,把驸马周震炎擢为状元,将林公一排为第二名<一时间士论哗然,纷纷为林公一抱不平。丁大全因此恼羞成怒,将林公一外放为兴国军(今湖北省阳信县)判官。时值元军瞰江,气势汹汹,林公一叹息说:“我初出作官,就遭此阻梗,方今国家内忧外患日见严重,我一介书生匡时无力,虽中进士,于世又有何补?”忧国忧民之心昭然。<改授信州(今江西上饶)观察推官。当时信州争讼事件叠起,由于林公一断案公正,对争讼双方各晓之以理,往往“析以片言”即将讼事平息。虽有疑难案情,也往往以他渊博的学识和明察秋毫的智慧予以明断。几年下来,赢得了信州人民的交口称赞。因为政绩显著,当地缙绅争相推荐,<授皇族宗学教谕。信州文士闻讯,登门求学者盈庭,林公一虽尽力谦让而不能拒。终于积劳成疾,病逝于任所。
林公一为官清正廉明,死后“囊无一钱”,连敛尸的衣衾都无从置办。信州郡寺丞冯梦得捐助自己的俸银,林公一的同僚、友人及信州郡乡绅厚致赙仪,共襄林公一的丧事,并致辞敦请郡守应按“第一人”的礼遇为林公一向朝廷祈请恩数。信州百姓听到林公一逝世的消息而“巷哭路泣”,信州军人则列状预借月粮,资助林公一灵柩回归故里的费用。
林公一之墓在今柳市镇南沙岙南山,当时建有四柱三间石牌楼一座,坊额上题有“纶魁”两个大字。
林公一饱学,善属文,著有《录览》十二册,《论语类说》五册,《本朝事实》十册,杂文、诗草等手稿各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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