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柯潜《亚中大夫抚州府知府林公墓志铭》(福州林浦 林元美)
林固为河南固始名族,五代间避乱入闽,去福唐城南一舍家焉。因名其地曰:“林浦。”至宋有曰:霆者,知柳州兼官内劝农事,公其裔孙也。
公讳鏐,字元美,曾祖善卿,祖俊,俱业儒,而隐父观,刚方重义,乡人爱慕之,虽殁,不能忘。以公贵,赠文林郎,江西南安府,上猶知县,母蔡氏,赠孺人。公自为儿时,颖异不凡,读书日记数千言。既长,诸史百家,靡不究窮。
永乐庚子(1420),领乡荐,明年登进士第。拜诏,归荣于家,无何父母相继殁,公哀毁踰节,治丧事一于礼。
宣德丁未(1427),服阙还朝观吏部政,寻除上犹知县,先是县民负租多逋亾,公为请于朝蠲之,民乃復。山峡中多盗寇,时出剽掠,公且捕且抚,盗息而民安。九载以治最闻。朝:敕,褒奖其父母妻,因有赠封之荣。
正统丁巳(1437)⑴,升山东宁海州知州,宁海旧置两军卫守御海寇,计伍卒多于居民,武官率相习为暴,稍拂其意,辄党合排击之。公至,密条其不法数十事以闻,党合者,皆被罪,州以安宁。有二妖僧,自他州至,以术惑愚民,公执之,熟视其容曰:“此越狱盗贼也。”讯之,果然!民以为神。岁凶,赈恤有方,且为陈奏,蠲其赋。九载满代去,老稚率相追送,至百里外,乃归。
天顺丁丑(1457),升江西抚州府知府,甫三载,境内大治,民歌颂其贤,庚辰述职于京,年方六十,乞致仕。舟还道抚,抚人迎拜道左,不忍舍去,荐绅士赠以诗,以寓去后之思。
抵家,辄新先祠,修谱牒,以尊祖敬宗为心。时与耆彦者,出入山水间,追逐云月,怡然忘其老也。性至孝,遇父母忌晨,悲咽不自胜。祭祀必躬亲,视物品豐潔。在上猷、宁海任满,两陈疎乞归。展坟墓,少所问。业师罗宗让殁,服心丧三年,请铭于杨文敏公,以彰其贤,遇其子孙,始终不衰,所历州郡,处僚佐未尝有娲茫平生不事矫餙于人无,或欺。人亦以诚待公,加敬爱焉!致仕后五年,遇今上登极恩,进階亚中大夫,乡人咸荣之。
公生洪武(建文)辛巳⑵,正月十二日,以成化己丑(1469),五月初六日卒,享年六十九。配郑氏,有淑行,封孺人,前公二年卒。子男五人,长曰:濬,早卒;次曰:瀚登进士第,授翰林院庶吉士;次曰濲;其季曰:淮;曰:渭;侧室出也。女一,适何鐶。:男若干人,以成化庚寅年,十月某日,奉公柩,葬樟山之原。铭曰:
漪歟林公,蓄德之敦。才亦茂矣!仕克有聞。
由令而守,官以常調。愈持謙沖,罔或矜耀。
亨途坦坦,餘三十年。完璞而歸,宴嬉林泉。
粵有儇夫,志得而騖。驟陟穹崇,旋復傾僕。
視公忸怩,公問益彰。胡不期耄,七十二亾。
有不亡者,寔維公績。爰列于辭,以詔無極。
原文出处:(明)柯潜撰 《竹岩集》 卷十六
注释:⑴原文作:丁酉,查纪年历,正统无丁酉年,据文意改。
⑵原文作:洪武,查纪年历,洪武无辛巳年,据本文卒年 推断改。
柯潜(1423—1473)明状元。字孟时,号竹岩,莆田城厢区灵川镇柯朱村人。生于明成祖永乐二十一年,卒于宪宗成化九年,年五十一岁。性高介,邃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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