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林泉生 永春县主簿钱宗显免徵箭竹碑
永春县主簿钱宗显免徵箭竹碑
元大德四年(1300)庚子,上司檄县输箭竹一节十握者三万五千。派昇平善化福德民苏,四里地非其产,官吏**其不敢辩,强其所无,催徵竣急。四里之民奔驰邻境数百里外,求买者不计其值,窃取不顾其身愁叹之声载道。任司牧者罔闻知,沿袭为例,民甚病焉。至大二年(1309)已酉主簿钱公适督办,目见心思,恻然动念,乃谋县长申于路府。路府于帅司,帅司呈于行省,行省咨于都督爰询爰,度议久,决,徵纳如初,或者疑其难济。公独毅然自誓,曰:害若不除,我去有遗恨。辨明愈力。
延祐元年(1312)甲寅始获谕允命下,四里之民欢声动地。是时公适在任八年,与此事相为终始。迄用有成抑天之留公以救斯民也。乃相与磨陈岩之崖颂公盛德,以传不朽。
何炯《清源文献》卷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