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墓志

唐代奴仆“林存古”墓志研究(广东潮阳)

时间:2014-04-18 11:11:02   作者:赵振华   来源:《洛阳隋唐研究》   阅读:1730   评论:0
内容摘要:唐代奴仆林存古墓志研究


【唐】杨授《林存古墓志铭》

另可参见链接:唐代潮州林氏记载--兼谈唐末南方林氏的分布


唐代奴仆林存古墓志研究

赵振华

[摘要]近代出土唐代墓志数千方,上至皇室官吏,下至平民百姓,乃至方外异域之人,皆有名姓族里。近o洛阳出土的官僚家庭奴仆林存古墓志,为国内首见。晚唐大官僚杨授为“下指使人”撰写的墓志揭示了前所未知的唐代墓志主人身分。

[关键词林存古 奴仆 墓志 唐代

洛阳出土唐代墓志数量之多居全国之最,隋唐洛阳城北之邙山为集中地。城外东部,东西贯城而过的洛河之南,鲜闻有出土者,新发现的奴仆林存古墓志是其首例。

李楼乡太平庄位于洛阳市东南郊,这个有2700口人的大村,是东周时期著名政治家苏秦故里,位于隋唐洛阳城外正东3公里处e北临洛河,地势平坦,水位较高。近年,该村将村西南蔬菜地划分给村民作宅基地,由于长年浇水,土壤比较潮湿。19965月,村民建房时在距地表深约3米处发现了一块刻字青石,未加注意,闲弃于e角,方知是林存古墓志,经询问,没有墓志盖。村民还说,村南的太平庄小学前几年建教学楼时也挖出过一些红陶小人人。那么,这一带很可能是唐代的一个埋葬平民、奴婢的墓区。

就墓志主人的身分而言,据当前著录唐代墓志集大成之作——《唐代墓志汇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1]和《全唐文补遗》[2]所辑录文,凡举王侯将相、贵族勋戚、皇妃宫娥、官吏平民、夭子殇女乃至僧尼道士、异域外国之人,皆有名姓族里,家系谱牒。各色人等在历史舞台上演绎的世间万象林林总总,而不可谓齐备。因为就目前材料而言,关于奴仆婢女和商贾贩夫的墓志似乎尚无见闻[3]。洛阳新发现的官僚家庭“下指使人”林存古墓志为唐代纷繁的墓志主人身分增添了最低下卑微的一类。

这块正方形墓志较小,边长39厘米,厚7.5厘米。文字也少,楷书15行,满行18字。为便于讨论,厘定标点如下:

有唐分司御史杨授下指使人林存古,潮阳人也。谨厚小心,忠孝皆有,在吾家二十五年矣。劬劳力,功绩彰名,求之辈流,不可多得。余从事河东日,尝授职于衙庭。洎分务洛中,时亦列名于曹署。非尽善尽美,孰至如斯。必谓更享遐年,以期迁进。卧疾仅经旬月,医药无所阙如。以咸通七年三月二十二日卒于余家,年四十有一。后二日葬于城东地。妻曰阿罗,与尔同乡贯也。乳哺余之长女,今已成人。其为功勤,与夫相类。男名撮儿、佛奴,女曰小评。撮以不道,他适,佛、评皆在吾家。录尔前劳,遂立铭记。辞曰:

君致忠勤之绩,妻施乳哺之劳;奉指踪而无怠,处流辈以居高。春已暮兮君已谢,遽舍我兮归长夜;吾不知其所宰,将何警乎厉者。

从第一人称的口吻看,墓志撰文者为杨授,是君两《唐书》有传,文宗宰相杨嗣复之次子,字得符,大中九年进士擢第,历监察御史、殿中、分务东台。再迁司勋员外郎、洛阳令、兵部员外郎。李福为东都留守,奏充判官,改兵部郎中。由吏部拜左谏议大夫,给事中,出为河南尹。僖宗时为户部侍郎,后诿厥榧喾炙尽U炎诔任刑部尚书,太子少保[4]

《旧唐书·杨授传》记其于大中九年(855)登进士第后,至卢携作相召拜其为工部侍郎前后,常官居东都。《新唐书·卢携传》云,携于乾符五年(878)“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则杨授分司洛阳可达一二十年之久。据林存古志,洛阳有杨授私宅。墓志云扬授为“分司御史”(咸通七年[866])、“分务洛中”和《旧唐书》本传的“分务东台”、“改秘书监分司”都说的是在洛阳做官。所谓分司是分务东p之简称,东司是设于东都洛阳的官署总称。分司指中央官员在东都任职者,洛阳出土的唐代墓志中常见之。如大中十一年葬于洛阳的卢约生前任“太子司议郎,分司东都”[5]之职;咸通十四年葬于洛阳的孙简曾任“检校司空兼太子少师,分司东洛”[6]之职;同年葬洛的清河张紫虚墓志,由“宣议郎,守国子监主薄,分司东都崔膺撰并书”[7]。亦习见于文献,唐宪宗《授刘敦儒兵曹参军分司东都制》:“宜服官常,分曹洛师,俾遂私志,可守左龙武军兵曹参军分司东都。”[8]《新唐书·郑畋传》:僖宗“以畋为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旧唐书·黄巢传》:“广明元年……十一月十七日,陷洛阳,留守刘允章率分司官迎之。”是其证。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晚岁寓洛阳履道里私第18年,此间写下大量文学作品的“=山居士”在诗题、诗句、自注中常以“分司”入句,达37处之多[9]。“达哉达哉白乐天,分司东都十三年”[10],是其例。分务,犹分司。东台,东都御史台的省称,或曰“东都台”[11]。唐赵璘《因话录·征》:“武后朝,御史台有左右肃政之号,当时亦谓之左台、右台,则宪府未曾有东西台之称。惟俗间呼在京为西台,东都为东台。”[12]东台与杨授的职官相合。

墓志首行的“杨授下指使人林存古”,开宗明义,揭示了墓主身分。“下”者,出身贱、地位低。“指使”即差遣、使唤。唐牛僧孺《玄怪录·郭代公》:“能相救免,毕身为扫除之妇,以奉指使”,是其义。“下指使人”就是奴婢。

唐代私家奴婢阶级普遍全国,人数众多。有因贫困而自卖为奴者,有因战乱被虏掠为奴者,有掠卖岭南地区人口为奴者,等等。《旧唐书·宪宗本纪》元和八年(813)九月诏:“比闻岭南五管并福建、黔中等道,多以南口饷遗,及于诸处博易,骨肉离析,良贱难分。此后严加禁止,如违,长吏必当科罚。”然诏行而禁不止,元和十二年,孔戣出任岭南节度使,“先是帅南海者,京师权要多托买南人为奴婢,戣不受托。至郡,禁绝卖女口。”[13]宣宗朝,该地仍在虏劫人口为货物,典卖平民为奴婢[14]。《唐会要》卷八十六《奴婢》也记载有大历十四年(798)、元和四年、八年与大和二年(829)关于禁止掠夺、买卖、饷遗、博易、岁贡南口的诏敕,可见当地恶俗[15]。林存古奉侍杨家25年,41岁病卒,则其于16少年时沦为杨府的奴仆。他与妻阿罗为岭南之潮阳人,或于未成年时遭掠卖者。

唐代私家奴婢的婚姻,须由主人作主。林存古与阿罗的结合,必然经杨授匹配。他们听从主子安排,各司其责。墓志说:“余从事河东日,尝授职于衙庭。洎分务洛中,时亦列名于曹署。”衙庭即官署的庭堂,曹署犹官署,是杨授居官施政处。林存古在其中的所谓“授职”与“列名”,是撰志者对墓主的誉称,其职事类似于跟差、衙役,为主人的贴身奴仆。婢阿罗在杨家为乳母,哺养授之长女,自育两男一女。“奴婢既同资财,即合由主处分”[16],则他们的子女就是主人的家生奴婢。墓志说,长子撮儿乓圆坏溃他适”。《旧唐书·刑法志》云:“又有十恶之条: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谋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17]或是触犯了法律受制裁。又胡作非为曰不道,或是悖逆了家规,不为杨潘容,将其如同牲畜价卖他乡或饷遗于人。次子佛奴、女小评“皆在吾家”,即是扬府的第二代奴婢。

新安铁门千唐志斋藏有洛阳邙山出土唐大中五年(851)平民吴孝恭墓志[18],此人一生为仆隶,老年偶获从良之机遇。志云:

故光禄苗卿家人捧琴。宅内自遭大事,日放从良,所买时契券,并焚毁讫。姓吴改名孝恭,年六十七,大中五年四月廿六日染时疾亡于东都恭安坊宅内。吴孝恭孝顺小心,干谨端直,不欺于人,不诬于上,仆隶之中,殆无伦比。自童雉之岁,伏事尊长,在左右凡五十余年,未尝一日有频眉窃语夤。呜呼!斯人也,岂易得哉?以此尤宜重焉。亡之明日,殡于东都城北清风乡郭村。呜呼!每念其为人如此,不觉凄怆久之。是以列其行迹,书其姓名,亦以金石之坚,期于不朽。呜呼!能无念哉!能无悲哉!故具纪之。

苗府以遭遇死丧之事而释放家内奴婢,焚券改名,给予良人身分,希冀以“日放从良”的慈行善举为家庭消灾解厄。吴捧琴于童稚之岁由苗府买回为私家仆隶,伏事尊长50余年,改名孝恭g孑身一人,垂垂老矣。虽获得了良民百姓的身分人格,却无离开主家独立门户的资财和体格,唯以良人的身分和仆隶的地位继续侍服主子,老病而终。似未给予婚配,而死后无子女之哀戚。苗府若不放免,老奴身后恐不得主人刻名金石之恩遇。

据《隋唐五代墓志汇编》[19]等书所辑拓本资料,墓志主人群中,除了特殊身份的如僧尼圆寂于寺院,道士登仙于宫观、宫娥亡卒于宫闱,少数官吏于任期死于官舍、廨第a,一般都卒于私第。他们的身分、地位、财产、种族、国籍多不相同,但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可是,林存古病殁了,杨授却说卒于余家;吴孝恭染时疾亡于东都恭安坊苗卿宅内。可见唐代私家奴婢是主子的个人资财,终生栖寓于主人府第中专供他们容身的房屋而无立户权。死后靠主人殡埋,有子女者亦无礼葬之财力。

1976年,内蒙古西部巴彦淖尔盟乌拉特前旗发掘出土的监察御史王逆修墓志[20]记载了他于长庆三年(823)“因染疾,放家人从良”的事情。所放4人为51岁的汉婢张净德及其10岁女不弱;契丹婢蕃名信的铃,此婢汉名春燕,14岁,乞姓王,与墓主妻贾氏为女;奴春子12岁,改名王昌铉,与墓主第三子王昌鉷为弟。其中张净德为“前使金吾李大夫赏得”。奴婢没有自致的身分改变权,王逆修遵照当时改变私家奴婢身分的法律,以家长身分将加盖官府印章的手书文件给予从良者为凭信。还将少年奴婢春子、春燕改主人姓,收养为子女。王氏疾笃而释放奴婢从良,意在积阴德、修来世。又恐死后子孙反复,请人将解放奴笆略は燃锹加谧约旱哪怪尽?址偶胰舜恿贾文书“他年失坠,及有子孙、近房眷属,妄为抑压充贱。任阿张等,启检志铭,官司申诉”。即主人去世后,若有放良纠纷,可让原奴婢张净德等掘出入葬墓志为放免的依据去告官。立志果毅,用心良苦。

《唐王感墓志》(景龙三年)铭后刻文:“男仁肃今为七代父母放生两口,愿以此功德,普及于一切,我与等众生,皆共成佛道。”[21]千唐志斋藏《魏叔元墓志》(大和九年)载:“府君在日,性好崇善,割舍资财,布施供养。设斋悬幡,写经铸像,竖立灯台,添修石柱……兼放家人阿枝、采仙牧迹所种福田功德,并皆庆赞以讫。”[22]亦因“忽染疮疾,药饵无征”而大行善道。西安出土《唐似先义逸墓志》(大中四年)云,墓主之妻范氏,于墓主生病、去世期间,常持佛书,以求冥助。“前后为公追福,免臧获数人,施别墅及器玩、舆马并夫人之姆、簪珥入仁祠者,仅若干万”[23]。是当时私家放良“生口”、“家人”、“臧获”的记载。可见唐代解释家庭奴婢,除了有事故,也与崇信佛教关系密切。

我们利用墓志对墓主生平的记叙来了解当时社会的方方面面。唐代奴婢的称谓丰富多彩,大体而言,这些称呼大多以奴、婢;隶、童、贱等字为核心,往往根据具体场合加上一、二字构成新的称呼[24]。吴孝恭志的“家人”、“仆隶”,王逆修志的“家人”、“婢”、“奴”等是最常用的称呼。林存古志的“杨授下指使人林存古”与吴孝恭志的“苗卿家人捧琴”同义,可见“下指使;”是一个新发现且尚需探究的唐代奴婢的异称。

唐代社会阶级分明,“商贾贱类,台隶下品”[25]。《唐律疏议》卷六《名例律》说,“奴婢贱人,律比畜产”,是唐代封建社会不平等结构中地位最卑微的群体。有无数像林存古、阿罗、吴孝恭、张净德这类官僚大家的奴婢,生前生活凄苦,“奉指踪而无怠”,效死力于主子,血汗榨尽后被无声无息地掩埋于土中,不为人知。像扬授那样为家奴撰写墓志随葬的封建官僚,目前仅此一见。林存古以其25年的劬劳勠力,在辈流中以不可多得的勤瘁谨慎,竭善尽美地侍嘀髯印OХ讲饺胫心辏卧病旬月而卒,使杨授心动恻悯,“录尔前劳”,为“谨厚小心,忠孝皆有”的家奴立志,撰写了这篇罕见的唐代奴仆墓志。其写法也有别于一般墓志的固定格式,如直呼其名姓而无“君”、“讳”等尊称,也无子女痛贯深慈之哀思,于其祖居南海边隅潮阳的家世亦嘀靡淮剩而彰扬其奴仆执事之忠勤辛劳与伏侍尊长之谨厚孝顺。吴孝恭志与之略同,却连“铭”语也省略了。

检《全唐文》、《全唐诗》作者索引[26]和《新增千家唐文作者考》[27]等工具书,不见杨授的作品。这位晚唐大官僚于咸通七年为被排斥于社会主流之外、受压迫最深剥削最重、人身保障最少的“下指使人”撰写的墓志成为传世的第一篇散文。文章虽短,却告诉我们一个前所未知的唐代墓志主人身分,是研究当时社会家庭奴婢的新鲜材料。

 

[1]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

周绍良 赵超主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

[2]陕西省古籍整理办公室编《全唐文补遗》第一辑至第七辑,三秦出版社,19945月至2000年。

[3]罗振玉于1917年作《六朝墓志菁英》,其序有云:“墓志之传世者,莫盛于李唐,虽屠估走卒,亦有薶铭。”他当时收集到新出唐代墓志多种,与北朝墓志比较,墓主身分除了贵族官吏,还有其他,这句话泛言唐人用志既多且滥而已。

[4]《旧唐书》卷176,《杨嗣复传附子授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4560页。

[5]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第2422页,咸通057号墓志。

[6]洛阳市文物工作队编《洛阳出土历代墓志辑绳》,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6月,第708号墓志,《唐故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司空兼太子少师分司东都上柱国孙简墓志》。

[7]洛阳古代艺术馆编《隋唐五代墓志汇编》洛阳卷,第14册,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63页。

[8]《全唐文》卷57,宪宗皇帝,《授刘敦儒兵曹参军分司东都制》,中华书局,1983年,第一册,第621页。

[9]栾贵明等编著《全唐诗索引·白居易卷》,现代出版社,1994年,第548550页。

[10]《全唐诗》卷459,《白居易》,中华书局,1960年,平装本第14册,第5524页。

[11]《旧唐书》卷166,《元稹传》,第4337页。

[12](唐)李肇、赵璘《唐国史补、因话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108页。

[13]《旧唐书》卷154,《孔巢父传附从子戣传》,第4098页。

[14]《全唐文》卷81,《宣宗皇帝》,《禁岭南货卖男女敕》,第847页。

[15]《唐会要》卷86,《奴婢》,中华书局,1955年,下册,第15691573页。

[16](唐)长孙无忌等撰《唐律疏议》卷14,《户婚律》,中华书局1983年。

[17]《旧唐书》卷五○,《刑法志》,中华书局,1975年,第2137页。

[18]武志远、郭建邦编《千唐志斋藏志》,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1112页。

[19]《隋唐五代墓志汇编》30卷,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1992年。

[20]张郁:《唐王逆修墓发掘纪要》,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内蒙古文物考古文集》第二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7月。

陕西省古籍整理办公室编《全唐文补遗》第七辑,《唐王逆修墓志》,第97页。

[21]洛阳古代艺术馆编《隋唐五代墓志汇编·洛阳卷》,第8册,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28页。

[22]洛阳古代艺术馆编《隋唐五代墓志汇编·洛阳卷》,第13册,《唐魏叔元墓志》,第137页。

[23]吴钢主编《新中国出土墓志?陕西卷》(贰),文物出版社,2003年,上册261页。

《2唐文补遗》第七辑,《唐似先义逸墓志》,125页。

[24]李伯重:《唐代奴婢的异称》,《唐研究》第六卷,北:大学出版社,2000年。

[25]《全唐文》卷380,元结,《问进士·第二》,第二册,第1708页。

[26]马绪传编《全唐文篇名目录及作者索引》,中华书局,1985年。

张忱石编《全唐诗作者索引》,中华书局,1983年。

[27]韩理洲《新增千家唐文作者考》,三秦出版社,1995年。


(原载《洛阳隋唐研究》,远方出版社2006年)



更多林氏墓志铭可参见本网链接:http://www.znls.net/news/?list_43.html

    】林宝《元和姓纂•林氏篇》及岑仲勉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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